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,由社会保险行*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,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构成犯罪的,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社保法》第八十八条
一个真实的案例
年10月客户张先生购买了华夏常青树重大疾病保险(),保额10万。
年5月,我们接到张先生的报案:因为“急性心肌梗死”住院治疗。
然而,我们的理赔人员在常规的审核、调查中发现,医院,有张先生既往因脑梗塞住院治疗的病例。
按照公司的规定,需要对客户既往住院情况重新评估,那么,此客户将不能购买重疾产品,同时,住院后购买的产品将不承担保障责任。
感觉要凉凉了…
但是在面见沟通的过程中,我们的理赔人员发现张先生活动自如,并没有脑梗塞后遗症的相关症状。
询问其脑梗塞病史,张先生主动说明,因为弟弟没有买社保,所以就用自己的社保卡为弟弟办理了住院;同时表示可以放弃理赔申请,但是千万不要找医生的麻烦。
这就很尴尬了,主动放弃重疾理赔金申请的情况真的很少见,理赔人员也很错愕。
我们再来分析一下:
客户本次所患急性心梗达到了常青树的赔付标准;
然而,既往的脑梗塞病史确实也影响到了合同效力;
但是,从客户的陈述和体征看来,真的不像患过脑梗塞。
那么,如果真的如客户所说非本人脑梗住院,我们也确实应该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。
不过这些都需要证据!
那么如何证明之前非客户本人住院?
这就需要客户进行自证了。
在理赔人员的陪同下,医院做了一个头颅CT,检查结果显示无任何异常,确定与脑梗塞住院并非一人。
疑点排除,10万元理赔款迅速赔付到位。
不是所有的客户都有这么幸运
张先生是幸运的,理赔人员是负责的,
但是,
如果客户本次不幸罹患的是脑梗塞;
如果客户的自证时的检查结果存在异常;
如果我们的理赔人员稍有懈怠,
按照客户要求放弃理赔;
……
那么,真相将被掩埋,客户的利益也将得不到主张。
然而这一切,都只是因为客户医保卡外借。
医保卡外借将造成的严重后果!!!
保险行业内,因为客户医保卡外借的拒保、拒付案例层出不穷;
同时,国家也在各个渠道宣传规范社保卡使用,因冒用身份骗取社保、医保费用构成犯罪的案件也屡见不鲜。
那么,医保卡已经借出了怎么办?
首先,马上收回医保卡,避免一错再错;
其次,积极准备自证材料;
1、如果是医保卡外借买药,一些诸如感冒、发烧或是跌打擦伤的小药品,不会影响核保结论,自然也不会影响到理赔;
2、如果是医保卡外借治疗留下“痕迹”的疾病,如阑尾炎、骨折等等,那么提供被保险人的复查或有针对性的体检资料,以证明非本人患病,也不会影响核保、理赔;
3、如果借出用于诊治像高血压、甲亢、糖尿病之类的慢性病,因为这些疾病易受药物控制,即便提供体检资料,也很难自证。那么,将有很大可能性不能承保,同样,不如实告知,理赔也将会受到重大影响。
随着科技进步,大数据的应用,所有个人的动作都将会有迹可循,
管理好自己的医保卡,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!
毕竟,不是每一个客户都能像张先生那么幸运。
最后,重要的事情说三遍:
老婆/老公、车、医保卡概不外借!
老婆/老公、车、医保卡概不外借!
老婆/老公、车、医保卡概不外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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