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刘宏宇
宦官、寺人、太监……普遍的世俗认识中,这些词汇,似乎都是在指同一类人,就是被阉割的男人。
这个认识,比较粗略。其实,这些词汇所指的人,是有些不同的。
寺人,通常指被阉割的男人;有可能是有职务的“驱吏”(奴隶身份),也有可能是处于仆从地位的神职人员,也有可能是自由人。
宦官,概指专门服务于皇家、王室、顶级贵族的职能人员,奴隶身份,但其中有比较个别的一部分,不一定遭到阉割。
太监,是明代以来的称谓,笼统讲,是个官职,只由被阉割的宦官担任。不是所有被阉割的宦官,都可以称“太监”。
至清代,宦官这个词汇,跟老早就消失了的“寺人”一样,进了垃圾堆,所有被阉割的“宫奴”,都被称“太监”。
太监也好,宦官也罢,无论有怎样“专权”、“弄权”的特例,本质上,这类人,都是被剥夺了独立人格的奴隶;由于他们是被阉割的男人,又可统称为“阉奴”。
(一)古老、残忍、凄苦的东方恶伤
阉奴,作为“制度化”的现象,应该是东方的特有。甚至,有很大可能,是古代中国的特有。由可以作为参照的资料,可追溯到的“起源”,最晚也是始于商朝中期(公元前十四~十三世纪)。
在世界其他古老文明中,几乎找不到能完全对应的留痕,更没有作为制度沿袭数千年、及至近代的第二例。中国周边一些国家、部族,在一定历史阶段出现过的类似状况,差不多都可以归为“辐射”。
正如所有早期文明都有其独特、耀眼的光辉和成就,差不多所有古老文明,也都有表征各异的晦暗、野蛮和残暴。
将男子阉割、变成所谓“无性人”、用作“耗材”式奴隶的阉奴制度,就是我们民族为主所形成的文明之“恶”、之“伤”。它是文明的一部分,只不过性质上属于“疮疤”。
跟其他诸多历史现象类似,阉奴最初的产生,跟当时社会制度、人文理念、生产方式和关系、族群性格、生理因素、生活方式等等,都有关联;其中有必然因素,也有偶然因素。
无论必然还是偶然,都可以认为,那应该只是某个较早期、较懵懂、较生硬时代的阶段性现象。如果随着历史进程,像很多其他阶段性现象一样,沉入时光,成为永久的过去,那还可以说,这种“恶”与“伤”,更是历史的局限;但若如同我们从古来历史获知的那样,一种以野蛮残暴方式摧残人的制度,被代代传袭,以至长达数千年,那其中的“恶”与“伤”就很是深重了。被伤到的人、很多人,他们的境遇,就成了一部饱含凄苦的编外史。
(二)阉奴最初的三大源头
从人员构成讲,最早的阉奴,大体来自3个源头:战俘、流民、家奴后代。
战俘和流民,不一定都是奴隶身份,也有自由民,甚至有的还是贵族或贵族后裔。
看到过一些说法,讲的是最早的阉奴,出现在商朝末年,是商的末世君主“纣王”和他的宠臣“费仲”一起攒弄出来的,用作宫廷中的奴仆。阉割,为的是不让这些奴仆跟宫里的女人发生龃龉。这个可能有偏误。阉奴的产生,更可能是在比“纣王”时代早些的商朝中期。
也有些说法,是讲将男人阉割用作奴隶,并不全为着“无性”的需要,而还有使其变得懦弱、无力,从而弱化暴力抵抗的用意。
这个似乎是有些道理,但细想想,也未必就扎实。为什么这么说,属于生理范畴的话题,或在另外的篇章里聊。本篇,主要说说阉奴最早出现的故事。
就叫作“故事”吧。不宜视为“历史”或者什么更严肃的东东。
最开始,就是大约公元前十四、十三世纪商朝中期那时候,源自战俘、流民和家奴后代的阉奴,在变成阉奴的紧前,大致是两大类的身份,一是劳工,二是娈童。
(三)由战俘和流民构成的劳工变身阉奴的血泪根由
商朝,亦称殷商,是我国历史上典型的奴隶制朝代。在其中期,青铜铸造业长足发展,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经济和产业格局,掌握青铜铸造技术关键的“商国”,逐渐形成相关垄断,经济模式由农牧混杂转变为以青铜铸造为核心的工商业形态,赢得巨大利益的同时,武器装备也比周边众多邦国、部落、部落联盟,先进了很多。
在这样的态势之下,殷商,作为核心国家(史籍称“天下共主”),出于维持和促进生产、巩固和增进地位的需要,呈现强烈扩张性;通过对周边的战争,迅速膨胀为原始工商业的奴隶制帝国。纵观我们上下五千年的历史,可以说,殷商帝国鼎盛时期(武丁中晚期起始的将近百年),是作为中心政权,唯一“以武立国”的时期(秦也是以武立国,但其阶段,尚未取得中心政权的地位)。
对外武力扩张,对内高压统治,是所有“帝国”的特征。殷商也不例外。
发达的青铜产业及其技术垄断,有力支持了扩张战争;愈演愈烈的扩张战争,需要源源不断的武器和装备;两下相遇,构成帝国政治经济的“铁血循环”。大量战俘,被充作劳工,强迫劳动在最艰苦最危险的生产环节上。被战争祸及、流离失所的人越来越多,其中大部分都被“抓壮丁”,成了劳工。稍许不同的是,战俘的劳作,带有明显的惩罚性。那时候讲究“人祭”、“人殉”。对战俘来讲,能够去从事带惩罚性的艰苦劳作,至少还能保住性命。对于流民来讲,去做劳工,很多时候,也是生存下去的唯一选项。
青铜铸造,是很艰苦也很危险的工作;有些工种,劳动环境是超高温的,有些工种,又需要劳作者长时间耐受低温,比如浸泡在水里。别说“劳保”什么的,就是最基本的安全和健康,都毫无保障,特别对战俘,差不多就是死亡劳作。
劳累、肉刑、饥饿、高温、低温、高温低温频繁交错、卫生条件等于零……等等这些今人难以想象、无论如何无法接受的境遇,在当时的劳工而言,属常态。
如此恶劣的常态之下,难免病患丛生。其中就有不少人,生了相关生殖器的疾病,不仅痛苦不堪,更连其他疾病所能得到的潦草关照,也没有,处于任由发展的危境。再加上卫生条件极差(很多劳工只有一身衣服,从来不洗不换,更有不少衣不遮体甚至只能裸身)、病患部位易感染,不少人都死于生殖器相关疾病。
当这种现象形成规模,构成灾难性效应的时候,在那个毫无人权可言的年代,对那些被剥夺了人格的奴隶,统治者、管理者,想出了从源头根治的办法——阉割!
把容易患病的器官索性割除,就不会生病了。
这个是阑尾炎的应对方案来着!
可在那时,就会为着保住一份劳力,施加于男人的根本!
很快,阉割劳工,由治疗性措施,变成了预防性措施,就是并没生病,而为了避免生病,直接先阉割了事。
这部分不幸的蒙难者当中,有一些最终活了下来,而另外的大多数,以及因患病而被阉割者,基本都死亡了,且比患病不治,死的更快!侥幸活下来的少数,也出现了乏力、多病、小便失禁等问题,很难像被阉割之前那样,担负沉重艰苦的劳作。
就是说,阉割这个办法,失败了!
活下来的少数大大丧失劳力的人,怎么处置呢?
杀?得掂量掂量。毕竟,无罪而诛,跟劳作至死,是两码事。
能干点儿别的力所能及的吗?
近乎是出于废物利用地,这些不幸被阉割的人,被驱使去从事体力要求不高的劳作。其中一些比较年轻、比较机灵的,就成了贵族的底层奴仆。
(四)开放粗率的“性”与娈童悲剧
那时候,还没有后来的礼教,甚至在较广大的平民、奴隶群体中,都没有完整的婚姻制度。只有贵族及其后裔,才有姓,才有家庭这样的生活环境,遵循跟后世相比显得相当粗率的婚姻法则。野合、非婚生子女,多到“普遍”程度,甚至连“通奸”这个词汇都还没有。
那时候的“性”状态,不多说了,反正拿现代眼光去看,基本就属于无组织无纪律。贵族家庭之间相互通婚,但并没有严谨、严格、具有一致性的规范,用来约束婚姻状况下双方的性行为。男人纵酒乱性,是现象级的;女人,特别是没有婚姻的女人和有婚姻、自家地位高于夫家的女人,也——三俗点儿说——玩的很嗨。
更有甚者,同性之间,也没有完备的社会化的约束性秩序。
娈童,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,产生的歧变现象。
娈童是男孩子,男孩子会长大,长大了会想女人。
为不让心爱的娈童发生这些变化,主人会去想把他们永远留在身边,就像大多数统治者都梦想长生不老一样。
阉奴出现之前,娈童的主人,会采取更残暴的方式,实现期望。具体讲,就是以一些特别的、他们认为可以保留肉身甚至封存灵魂的方式,让娈童“长存”。比如,以不破伤的方式,将娈童杀死,然后往尸体里灌注大量天然汞(水银);又比如,将刚刚杀死甚至还活着的娈童,用原型铸就的铜壳封存,做成真人内核的塑像。
娈童绝大多数都是奴隶,其中相当比例,是主人家里家奴的后代。
这就是前面说的阉奴的3个人员来源中的“家奴后代”。
阉奴的产生,使得恋童癖的贵族们,发现了留住娈童的新解决方案——阉割。
阉割了,就不长胡须、不想女人了,也就可以更久地用来享乐了。
几乎同期,为防止家里女人跟男性仆从乱搞,一些阉奴,从最底层,被扯进了主家的内帏,专门伺候主家的女子。这样,不仅防范了男女乱事,连女-女的问题,也解决了。
(五)最初时只是风气不是制度
在上面讲的阉奴开始出现的殷商中期,及至殷商晚期,阉奴的出现和“使用”,不管波及多广,都也还是“风气”,并未形成制度。
随着时光推移,殷商帝国走向衰败,贵族各自为战、穷奢极欲,阉奴现象也就愈演愈烈。
老去的阉奴,除非万幸地得到主家垂顾,是根本没有任何保障的。
当然,由于生理、心理双重的摧残,他们中的大多数,也并没有多少寿数,谈不到晚景。
个别活的结实的,尤其其中比较聪明、有点儿文化的,运气好的话,会被跟主家走得近的神职人员用为助手,称“侍神”。有一种说法认为,“寺人”之谓,就源自侍神的阉奴。
神职人员的工作场所,谓“神肆”、“肆”。肆、寺,有说古语里是相通的,甚至说“寺”字是“原字”。
这个无考,但想想,可能靠点儿谱——寺,后来专用于指代佛教场所了。但之前,有可能是指代敬神、侍神的场所。
是不是这样,不敢说。
比较敢说一点儿的是,的确有一些阉奴,在崇尚巫鬼、占卜成风、祭祀活动虔诚且颇具规模的殷商,由于人手的需要,跻身到了神职人员(祝师)身边,成了神的奴仆。
他们没有后代、没有情欲、地位低下,很容易驭使。
他们饱受磨难、身体残缺、满腔血泪,更会寄望于死去后的新生,或许比一般人,在对待神的问题上,多一分虔诚。
据说,推翻了殷商帝国、取而代之成为新的天下共主的周王朝,在其最初立国的时期,是想要禁止阉奴来着。但遭遇了比较大的阻力,于是就做了规范,只允许祭祀场所和王室(天子家)很有限地保有这类人员,担当服务功能;并为这类人设置了一定程度的生存保障;就连那个本质上就是摧残的残酷而危险的“外科手术”,也被赋予了一些规范。
究竟是不是这样,很难说。
但的确,足周一朝,八百年间,能够在史料典籍中找到的“寺人”、宦官,是很少的。寥寥可数被记录的,还差不多都在规范以外。比如:春秋时晋国的“寺人披”,是晋国人;晋国是诸侯,按周朝有关规范,能不能拥有阉奴,是要打问号的。真正“为祸”,见诸史册最突显的,仅两人:嫪毐、赵高。都是秦国的。其“为祸”,也都是在周王朝寿终正寝之后。其中嫪毐是否被阉,史籍存疑。赵高被猜测是“战略间谍”。真是的话,其“为祸”,跟阉不阉,该是没太大关系。
阉奴作为群体,走上历史舞台,是汉朝以来的事了。
如果在汉朝初年,统治者能够废黜阉奴制度,保不齐可能就此打住。
究竟什么原因,使得汉朝不仅没废黜这种残酷野蛮的制度,反而将其放大,是另外一个值得探究的话题。
再以后,也许是因为将近四百年的汉朝,给后世形成太大惯性,偏我们又有着特别愿意因循过往的民族性格,阉奴,这个古老的恶伤,才很不幸、很丑陋地,被一朝朝一代代地,绵延到了很长久的后来。
刘宏宇,常用笔名毛颖、荆泓。实力派小说家、资深编剧、北京作协会员,“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”获奖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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